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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郁昭:中国改革为什么从农村开始突破-中国乡村发现--从这里发现中国乡村

2014-09-12 王郁昭 乡村发现

中国改革是从农村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取得突破的,是中国改革的开篇之作。这是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的重大战略部署。改革已走过了30个年头,现在回顾农业大包干的产生与发展历程,总结改革的经验,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当前农村改革的深入和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大包干:中国农民的伟大创造

(一)一份省委文件的诞生,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改革是从纠正“左”的错误,放宽农村政策开始的。

上世纪70年代,我在安徽省滁县地区工作。当时地委在农村着重抓了落实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1977年春,地委组织调查写出130多篇调查报告,并向省委写了一份综合调查报告,列举“左”的错误许多表现,提出端正和落实农村政策的意见。

1977年6月,中央改组安徽省委领导班子,万里同志任省委第一书记。7月份,万里看到滁县地委的报告后,当即批示:“滁县地委组织力量深入群众,对农村经济政策认真进行调查研究,这是个好的开端,报告所提意见,可供各地参考。”在滁县地委报告和广泛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最后形成了省委《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几个问题的规定》(简称省委《六条》)。《六条》强调农村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搞好人民公社经营管理,允许生产队根据农活情况,可以组织作业组,适合个人干的农活可以责任到人;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减轻社员和社队负担;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兼顾三者利益;允许和鼓励社员自主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开放集市贸易等等。随着《六条》的贯彻,农村政策的放宽,群众思想开始活跃起来,一些地方偷偷搞起了联系产量责任制,实际上揭开了安徽省农村改革的序幕,敲响了中国农村改革的钟声。

(二)突破“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双包到组”兴起

1978年,滁县地区遭受历史上罕见的特大旱灾。9月初,滁县地委召开四级干部会议。会上,许多公社干部提出一个尖锐的问题:农业长期上不去,原因究竟在哪里?一个公社上不去,两个公社上不去,为什么全区240多个公社都上不去?难道我们这些公社书记都是笨蛋吗?他们强烈要求地委解放思想,放手让下面干,干上去了不求表扬,干不上去自动下台。为此,地委充分发扬民主,让他们把心里话讲出来。结果,来安和天长县的一些公社书记把他们称之为“秘密武器”的三个典型介绍了出来:第一个典型是来安县烟陈公社魏郢生产队。1978年春把生产队分成两个组,实行三包一奖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大旱之年粮食产量由上年8万多斤增长到12万多斤,人均收入增长30%。第二个典型是天长县新街公社,1978年春由于天大旱棉花苗面临着枯死的危险,公社决定把棉花包产到户,超产奖励,减产赔偿。大旱之年棉花亩产较上年增产近九成。第三个典型是来安县广大公社把全年粮、油、棉和猪、禽、蛋等生产指标,分解成100分,年终时对基层干部按实绩进行奖罚,大旱之年生产全面增产。这些办法在当时尚属“禁区”,被称为“秘密武器”,只能暗中实行。

万里同志对这三个典型非常重视,通知地委可以在全区进行试点。为此滁县地委发了96号文件,要求各县先在一个大队或一个公社进行试点。文件下达后,各县纷纷要求扩大试点范围,许多社队争当试点。随后,一些不是试点的社队也自发地搞起了包产到组。到1979年3月底,滁县地区实行包产到组、大包干到组的生产队已占68.3%。

“双包到组”责任制的推行伴随着激烈的争论。1979年3月15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了张浩写的读者来信,并加了编者按,标题是《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当稳定》。编者按则提出:“已经出现‘分田到组’,‘包田到组’的地方”,应当“坚决纠正”。这对双包到组后正在忙春耕的皖东农民来说无疑是泼了一瓢冷水,引起了很大的震动。针对干部群众思想上出现的波动,地委及时向各县发出电话通知,明确指出:“当前正值春耕春播大忙季节,各种形式责任制一律稳定下来,不要变来变去,延误农时”,“各种形式责任制是地委同意试验的,如果错了,完全由地委负责”。

万里于3月16日来到滁县地区。他说,“作为报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都是可以的,别人写读者来信,你们也可以写读者来信”,“这好比公共汽车一样,你可以打票上车,我也可以打票上车”,“究竟什么意见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靠实践来检验”,“产量上不去,农民秋后饿肚子,是找你们县委还是找报社?报社是不会管饭的”,“三级半有什么不好?这是核算嘛,四级核算也可以,家庭也要讲核算,那不是五级核算了吗?”“只要今年大丰收,增了产,社会财富多了,群众生活改善了,你们的办法明年可以干,后年还可以干,可以一直干下去。”

(三)小岗生产队首创大包干,首先在安徽报上地方户口

随着双包到组的发展,也出现了一部分生产队暗中搞了包产到户。这其中,凤阳县小岗生产队暗中搞起了“大包干到户”。小岗队土地改革后出现过一段粮食增产、农民安居乐业的黄金时期,这个队没有经过初级社阶段,1956年跨了一大步进入了高级社,从此,粮食生产连年下降,开始过吃救济粮的日子。十年动乱期间这里户户都外出讨过饭。1978年秋后,凤阳县搞包产到组,小岗生产队先划为4个作业组,干不好,又分成8个,还是合不拢,经干部社员商议,干脆搞个大包干到户,瞒上不瞒下,如果因为土地包到户,干部出了事,蹲班房,全队社员共同负责,把他的孩子抚养到18岁。1978年底,大包干到户的责任制就在小岗诞生了。大包干到户是第一次在中国大地上出现的新生事物,是农民的伟大创造。包产到户和大包干到户的区别主要在于:包产到户强调“五统一”,要实行“统一分配”,农民承包土地后,实行“承包产量,以产计工,增产奖励,减产赔偿”的办法,农户生产的粮食等,最后要全部交给生产队,由生产队上缴国家征购任务,留下集体提留,再按各户上缴的产品计算出工分,然后按工分实行统一分配。这种办法不仅手续繁琐,而且由于在分配的过程中往往出现一平二调和干部存在某些不正之风等现象,群众是很不放心的,实际上农民对产品没有支配权。而大包干承包制则不同,农户承包集体的土地后,由生产队同农户签订合同,农户按合同上缴国家的征购任务,交足集体的提留,剩下的都是自己的,奖赔就在其中了。用农民的话来说:“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完成国家的,交足集体的,剩多剩少全都是自己的。”农民取得了对农产品的实际支配权。所以说这种办法“责任明确,利益直接,方法简单,群众放心”,农民特别拥护。后来,在国家农委领导人杜润生同志领导下,经有关理论工作者研究论证,认为大包干承包制实现农村土地的两权分离,土地所有权仍归集体所有,而农民通过承包则取得了对土地的使用权,即经营权,农民成了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集体和农户的权利和义务通过承包合同来实现。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所以说,这是中国农民的一个伟大创造,是大包干之所以能够在全国很快普及开来的关键所在,也是人们所说的“凤阳之路”的核心。

1979年实践的结果,小岗生产队粮食产量达到13万多斤,相当于1966—1970年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油料产量超过合作化以来20年的总和,社员人均收入增长6倍。从1957年起23年来,第一次向国家交售粮食和油料任务,分别超过6倍和80倍。

在1980年初省委召开的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我作了《顺应民心,积极引导》的发言,并要求给大包干报个户口,承认它也是社会主义的一种生产责任制形式。1月11日万里同志在会议总结时指出,“包产到户不是我们提出来的,问题是已经有了,孩子已经生下来了,他妈妈挺高兴。”“那天王郁昭同志说了,孩子挺好的,给报个户口吧,承认它也是责任制的一种形式……那根本不是资本主义,包产到户不等于单干,单干不等于资本主义,没有什么可怕的……那就只能同意,批准。”大包干责任制终于在安徽省报上了户口。但这个户口是地方户口,只能在安徽省通行。

(四)关键时刻邓小平同志讲话了,大包干在激烈争论中开拓前进

1980年2月下旬,万里离开安徽,调中央工作后,风云突变,围绕大包干到户的争论在全省乃至全国展开。

1980年从3月底到8月中旬,省委连续召开了蚌埠、芜湖、巢湖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在这些会上,省委个别领导给双包到户扣上了“经济主义”、“机会主义”、“工团主义”等大帽子。并说当前搞包产到户虽然能增产,但不是我们的方向,对老百姓来说情有可原,对我们县以上领导干部头脑要清醒,不能只顾眼前利益,犯机会主义即修正主义的错误。特别是反对大包干到户,认为大包干是两包一脚蹬(踢),生产队一点把柄也没有了,农民就会失去控制。还说,现在,文风不正,有人在那里舞文弄墨,强词夺理,硬说包产到户不是单干,并威胁说,迟早有一天要算他们的账。

就在这关键时刻,在巢湖会议上省委领导给我看了邓小平同志《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内部谈话。谈话旗帜鲜明地支持肥西县的包产到户和凤阳的大包干。他说:“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了面貌。”这个谈话,在我国农业面向何处去的关键时刻,拨开了迷雾,指明了方向。我迅速向各县委书记作了传达。滁县地区的大包干责任制,迅猛发展,继续破浪前进!1980年8月份在省委召开的常委扩大会议上,由于受蚌埠、芜湖、巢湖会议的影响,会议基本上是“一边倒”,形成了对“双包到户”的围攻之势。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站出来讲话。我列举了来安、定远、凤阳等县实地调查的数字,说明增产最高的是双包到户,次之是双包到组,增产不多、平产或减产的是坚持“大呼隆”的生产队。结论是“队不如组、组不如户”。我恳切要求,由于滁县地区“双包到户”的面很大,而且还在发展,实践证明是能够增产的,希望能得到上级领导的支持,继续完善提高。如果上级领导不同意,那就请上级正式发个文件,进行纠正,我作为共产党员、作为下级,服从就是了。不要像现在这样,今天这里批,明天那里批,施加压力搞得人心惶惶,整天提心吊胆。我已准备被撤职,但问心无愧,对得起党,对得起老百姓。

由于分歧很大,最后省委书记处书记顾卓新同志建议把小平同志那篇谈话念一遍,作为会议的总结。

1980年9月14日,中央召开了各省、市、自治区第一书记座谈会,专门讨论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会议争论很大,发生了“阳关道与独木桥”之争。由于邓小平讲话了,终于在中央委托国家农委由杜润生领导起草的代拟稿基础上形成了共识。1980年9月27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指出:“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就这种地区的具体情况来看,实行包产到户,是联系群众,发展生产,解决温饱问题的一种必要的措施。就全国而论,在社会主义工业、社会主义商业和集体农业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因而并不可怕。”虽然还只是依存于社会主义,但是“双包到户”终在中央文件上列上了一个户头。

1981年8月19日,国家农委召开会议为中央起草文件,我应邀参加了这次会议。这次会议,在杜润生同志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要求大家畅所欲言,允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真正做到集思广益。在讨论文件框架时,我再次要求为大包干报个全国户口。1982年开始。中共中央连续5年每年都发一个有关农业和农村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双包到户“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中国的改革终于率先在农村突破。突破口一旦打开,它像一股浩荡的春风,迅猛地吹遍祖国大地,到1983年全国大包干到户的生产队达到了95%以上。1991年,党的十二届八中全会,强调把家庭承包制“作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1993年3月,全国人大正式通过决议,把家庭承包制正式载入我国宪法。

改革的根本推动力来自农民

改革首先由农村突破,根本的推动力来自农民。农民群众为了求生存,再也不愿意按照原来人民公社的生产管理方式继续生活下去了,有着强烈的改革愿望。

安徽是农业大包干发源地,小岗人是首创大包干的排头兵。小岗村和全国农村一样,在土改中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在合作化前,正常年景每年粮食产量十八九万斤,丰收年景可达20多万斤。1956年在“社会主义高潮”中,小岗一步跨进了高级社,从此产量逐年下降。1958年在大跃进中又进入了“一大二公”、“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时期。1960年三年困难时期,全村非正常死亡60人,死绝了6户,有78人背井离乡到外地讨饭。接着又爆发了“文化大革命”。小岗村分成两派斗来斗去,日子更难熬。“文革”十年上级先后派来多个工作队搞阶级斗争,并表示:一手拿着刀、一手拿着鞭子,要把小岗人赶进社会主义。经过十年浩劫,小岗已是一无所有,户户外流,成了名副其实的“三靠队”。据统计,高级社以来,国家贷款15632元,无偿投资2925元。从1966-1978年,吃返销粮11.4万斤,占13年全队粮食总产65%,国家花钱买了十头牛。1978年推行包产到组时,还是合不拢,最后他们干脆冒着风险搞了“大包干到户”,还签了一个秘密协议。小岗人苏醒了。过去是“有权人不种田,种田人没有权”。现在小岗人终于突破了“左”的束缚,重新回到“主人翁”的地位,夺回了历史的主动权。

粉碎“四人帮”以后,在拨乱反正过程中,一批干部面对实际,深入群众,也深感原有经营方式不能再继续下去,以民意为天,支持群众改革。

改革伴随着激烈的争论和斗争。在改革的过程中确有一部分干部,由于受“极左”思想毒害很深或受“两个凡是”的影响,极力反对改革,明明知道双包到户能够增产,改善民生,但他们仍不顾群众的死活,仍坚持他们的所谓“大方向”,为改革设置了重重障碍,成为中央和群众、基层之间一条“顶门杠”。但是,应当看到我们党有一大批与农民有血肉联系的各级干部,再加上过去由于“运动”不断,许多农村基层干部,曾对“左”的倾向进行过抵制,因而受到批判,有的被打成右派或反社会主义分子,他们是支持农村改革的积极力量。四人帮的垮台,宣告了“左”的一套的破产。从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到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使人们逐步从“左”的思想禁锢中解放出来。因而在党中央和群众之间有一大批基层干部,积极支持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实践的选择。同时,新闻媒体、农村研究部门和理论工作者、作家、学者等,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指引下,对农民和基层的创造、农村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写了很多通讯报道、调研报告、文艺作品和动态清样和内部参考等,供中央能够及时了解农村的情况。在党中央和群众、基层干部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做到上下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正如邓小平同志说的那样:“我们改革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靠实事求是。农村搞家庭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当我们回顾农村30年改革的历程,给予我们最根本的启示就是必须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作为制定农村改革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保护农民切身利益,促进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群众生活的不断改善。农村既是多种矛盾的集中焦点,又是计划经济体制中的一个最薄弱的环节,这也是改革首先从农村突破的一个重要原因。

过去农业、农村、农民不仅受到人民公社体制的束缚,而且受到计划经济以及城乡二元分割体制的束缚和伤害。建国初期实行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发展战略和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对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采用工农产品“剪刀差”的办法,从农业积累资金,发展工业。国家的资源向城市倾斜,又用城乡分割的二元制度限制农民流动就业,使沉淀在农村的富余劳动力越来越多,人地矛盾加剧。这在工业化初期有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在独立的工业体系形成后,仍然较长时期的延续着这种体制,限制了农民在流动中就业,必然严重影响农业、农村的发展。农民没有铁饭碗,并受到宏观、微观双重不合理体制的伤害,所以农业、农村是多种矛盾集中的一个焦点,农民对体制改革的要求也就特别迫切,改革也就从受“左”的折腾最厉害的贫困地区率先开始。农村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最薄弱的环节。改革率先从这里取得突破就是必然的。

改革从农村突破,归根到底是按照生产力发展要求和群众意愿,不断地解决社会主义社会前进中的基本矛盾。

邓小平同志说:“关键是发展生产力。”现在可以清楚地看到,作为改革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理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社会历史的一切现象及其变化发展,最终都只能从生产力的状况得到说明。当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时,生产力就要冲破一切束缚,为自己的继续前进开辟道路。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在发展中出现的某些环节和方面的不适应,需要也能够用改革的方式来解决,即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自觉调节,来实现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为生产力开辟前进的道路。因此,改革就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改革也是一场革命。

在改革中,农民要摆脱的不是社会主义,而是与这种生产经营和分配方式直接联系的“大呼隆”、“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家庭承包制作为一种生产关系的具体形式,适应我国当前的农村生产力水平,它调动了8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创造性,使我国农村经济获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改革从农村突破的伟大意义

(一)改革率先在农村突破,进而推动城市和整个经济体制的全面改革,从而使中国进入了波澜壮阔改革开放新时期

改革30年,我们总结了许多基本经验,提出了新时期的基本路线,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在实践中创立了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建立了一整套的思想体系、理论体系和方针政策。产生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制定了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30年的改革,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加强,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主义现代化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今后,要继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坚定不移地把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

(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一举解决长期困扰的粮食短缺问题

家庭承包制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农业和农村经济在短短几年内便获得了空前的跨越式发展。粮食产量大幅度增长,各种农副产品像“魔术”般大量涌现,统购统销、各种票证被取消,迅速告别了短缺经济的时代。到1984年底,全国569万个生产队99%以上实行了双包到户,连续几年农业特别是粮食增产幅度很大,1984年粮食总产达到8146亿斤,人均800斤,接近世界人均水平,比1978年增产33.7%,油料达到1191万吨,比1978年增产1.29倍,棉花达到624万吨,为1978年的近3倍。保证我国众多人口有饭吃,这在任何时候都是头等大事。这对物价稳定和政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三)催生了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农民有了参与工业化的权利

家庭承包制的实行不仅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使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干活大呼隆旧体制下解放出来。农民手中有了余粮,有了一定的资金,农村又有富余劳动力,便从发展多种经营、创办小作坊、小企业起步,开始离开土地到小城镇务工经商,离土不离乡,从而推动了中国乡镇企业的兴起。

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不仅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而且在整个国民经济中也占有相当比重,三分天下有其一。在1984年至1988年期间,乡镇企业增加值从633亿元增加到1742亿元,增长175%。1987年乡镇企业产值首次超过农业产值。1990年全国乡镇企业增加值为2504亿元,2000年增加到27156亿元,十年来增加9.8倍,平均每年递增26.9%。从2003年至今,我国乡镇企业又进入了一个蓬勃发展时期。2007年全国乡镇企业新增个体工商户65万个,农村能人和农民工回乡创办的小型乡镇企业达85万家,当年全部乡镇企业增加值达到6.96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28%,上缴税收达到7366亿元,从业人员总数突破1.5亿,农民从乡镇企业获得的收入占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达三成以上。

(四)引发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的农民跨地区流动、进城就业

家庭承包制解放出来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要找出路,乡镇企业的兴起为这些劳动力的就近转移开辟了途径。沿海发达地区和城市不仅迅速解决了本地富余劳动力就业的问题,而且出现劳动力资源短缺的现象,产生了对劳动力新的需求。而另一方面,中西部农区受到种种条件的限制,乡镇企业薄弱,存在着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因此,不发达地区的富余劳动力为了求生存、求发展,为了寻找新的就业机会,越来越多的农民勇敢地离开了本乡故土,走上了打工的艰苦历程。除了在本县、本地区、本省流动外,还到外省、到东部发达地区、往大城市流动,终于形成了波澜壮阔的“民工潮”。

随着时间的推移,政府提出了“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加强服务”的十六字方针。农民外出就业由改革初期的200万左右,发展到90年代中期的6000多万,2006年发展到1.3亿人以上,这在世界人口流动史上是罕见的。

(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推动政治体制改革

“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农村土地不再集中经营,2亿农户成为自主经营的商品经济细胞以及数千万乡村中小企业的兴起,不仅为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基础,也促进了农村高度集中“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的解体。经济的自主要求政治的民主,继农村家庭承包制的建立而产生的村民自治,农村基层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逐步得到发展,这是中国农民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

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农村发展

实行农业家庭承包制拉开了我国改革的序幕,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使改革以磅礴的气势在城乡一往无前地推进,推动着经济社会不断向前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胡锦涛、温家宝同志提出“三农”是我们党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了“多予、少取、放活”的六字方针。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关于“两个趋势”的论断:纵观一切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从总体上看,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这些论断的提出标志着我国已经开始进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时代,具有划时代、里程牌的重大意义,是中国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突破。

当前和今后要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坚定不移地继续深化改革,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新的突破。要继续解放思想,选准新的突破口,建立新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激活农民的积极性,农民内在的主动性,是农村发展的不竭动力。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为了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党中央连续发了5个新的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富民政策,一个“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多予、少取、放活”的长效机制的框架体系正在形成,而且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力度不断加强,必将进一步推动农业农村的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历史告诉我们,在未来的农村改革和发展中,只要我们始终坚持充分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依靠农民、尊重农民,就能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为改革开放的继续深化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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